| 信息编号: | 201763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开创大道与宏明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开创大道与宏明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投[2012]7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开创大道与宏明路立交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开创大道与宏明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82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邝工、赵工 联系电话: 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东区 四、项目概况:在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处新建一座南北双向六车道跨线立交桥,工程全长为约1.5km,其中高架桥梁长约687.55m。开创大道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约60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宏明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约40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并对开创大道(广深公路-广园路交叉段)约2公里道路断面及路面进行改造,改造后的道路标准横断面为:5.5m(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19m(机动车道)+8m(中央绿化带)+19m(机动车道)+1.5m(绿化带)+5.5m(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桥梁最大单跨跨度约55米。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码: (2)招标内容及规模:在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处新建一座南北双向六车道跨线立交桥,并对开创大道(广深公路-广园路交叉段)约2公里道路断面及路面进行设计改造,包括拆除开创大道两侧既有的3米宽快慢车道分隔带,将原四幅路双向六车道改为两幅路双向十车道,并加铺沥青路面,实施交通设施、绿化、照明、排水等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约:具体以最终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 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9月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9月13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 – 11:30 ,下午: 2:00 – 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资审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最终资质合格条件根据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预算价作相应调整。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aspx)“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12、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材料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③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8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28068829 地址:广州科学城创意大厦 |
| 报名期限: | 2013/9/3至 201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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