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01764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主干道顺通大道、德盛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主干道顺通大道、德盛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主干道顺通大道、德盛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35322(万元),工期:顺通大道、德盛路总建设期三年,分期进行建设,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天) 2.1项目概况 (1)顺通大道起点为县道378,终点为37号路(南)并延伸至合作区边界,路线全长约7.140公里。全线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车速60km/h(辅道40km/h),机动车为双向10车道(主线双6、辅道双4),道路红线宽度为51m,项目建安费用约22236万元。 分二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先建设全线的路基及以下工程和单边的路面及以上的工程,第二期为大道另一边的路面及以上工程。 (2)德盛路起点为县道381交叉口,终点为合作区边界,路线全长约3.7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项目建安费用约13086万元。 2.2招标范围 (1)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主干道顺通大道、德盛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道路、桥涵、排雨水工程、排污水工程、管网、路灯、部分交通设施和附属设施的采购、施工及竣工移交及其它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若招标人原因令本项目未能全面开展,则招标人结合具体条件对本项目分路段实施,相应的开工、竣工、移交、支付亦分路段进行。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施工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自2010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为准)的市政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1.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信息备案,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查询。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 接受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其中一方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或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是具备上述施工资质及注册资金要求的施工企业。 注: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同步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日 至 2013年9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英红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地址: 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会议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报名的是被委托人,则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是被委托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日 至 2013年9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收据在英红行政服务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会议室。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500元/份,现场现金缴交,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9 月 24日上午 9:00分 ,地点为: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0.其他 10.1、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www.sqec.cn)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如其它媒介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为准。 10.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10.3、合同签订之前,中标方需在英德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监管帐户需存入至少100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管账户资金支出需经甲方同意。 10.4、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蒙工 电 话:0763-2668836 传 真:0763-2668828 地 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大楼5楼 邮 编:513042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吴正龙 电 话: 020-85272043 传 真: 020-85272043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1202室 邮 编: 510600 招标监督部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 电 话: 0763-2668826 |
| 报名期限: | 2013/9/3至 20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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