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丰收河(杭州路至南京路段)南岸绿化及铺装工程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 施工招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丰收河南岸(杭州路至南京路段,珠海路以北)
⑵工程规模:约300万元
⑶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⑷招标范围:绿化及铺装工程施工招标,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⑶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⑷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⑸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⑹投标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⑻市场准入: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如为江苏省淮安市以外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还须到淮安市园林局规划建设处办理进淮备案手续。
⑼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⑽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201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如未录入,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6、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23日,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5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 年9月24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评标细则: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23日 。
11、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区汪北新村133号
联 系 人:欧璐 联系电话:0517-83918200
12、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2-1号
联 系 人:刘坚 联系电话:0517-8986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