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3117(YL)
新昌县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新昌大佛寺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审【2013】240号文件批准,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佛心广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为新昌大佛寺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佛心广场改造:本场外景观工程占地面积约5200平方米。其中项目铺装面积约36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300 平方米。建安投资约400万元。
1.2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大佛寺景区内;
1.3 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凡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申请人可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时间为_2013年 9 月 5 日至_2013年 9 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不办理邮寄手续且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
7.“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8.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575--86019066 张小姐
0575—86252333 杨小姐
招 标 人:新昌县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 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 年 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