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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2012】370号、穗文物【2012】59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现对 庐江书院危改项目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庐江书院危改项目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 袁工 联系电话:020-8317864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鲁工、张工 联系电话:15914255356、137633190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流水井29号 四、项目概况:庐江书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次修缮保护区域为对总建筑面积2305平方米的庐江书院进行原状保护。主要包括加固建筑结构,修缮破损构件,消除危险隐患,原状修复建筑外立面,恢复原有平面布局,拆除后加建的构筑物等配套工程。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修缮工程面积为2305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605.808565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危房改造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 年 9 月 7 日 至2013 年 9 月 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 年 9 月 1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 年 9 月 1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年龄不满60周岁;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7864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八楼802室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招商投资网(http://www.gdtzzs.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