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裴圩镇镇区道路绿化及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SYA20130906427
泗阳县裴圩镇镇区道路绿化及亮化提升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裴圩镇迎宾路及通湖路等七条路;
(二)工程规模:绿化面积为20000平方米、更换路灯50盏,预算价约240万元;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四、报名要求
(一)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 9月12日下午17 时30分(节假日除外)登陆泗阳县招投标网站(http://www.syzbb.com)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201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登陆“一键朝阳”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二)“一键朝阳”系统使用电子投标,需要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联系人:小唐,办理完毕后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管科0244室激活,已办理的直接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管科0244室激活。
五、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付款方式:
(一)绿化部分:(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2)工程审计结束后满一年,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且对死亡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3)工程审计结束后满二年,对死亡苗木进行再次补植,成活率必须达100%,并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组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合格后。
(二)路灯部分:工程完工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审计结束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七、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八、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报名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媒介:泗阳招标投标信息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 系 人:严 晓 晓
联系电话:13773989763 传真:0527-89662652 咨询电话:0527-85252652
招标人代表:戴亮 联系电话:1381572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