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灵悦寺部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KQCGZX2013—19
喀喇沁旗政府采购中心受招标人喀喇沁旗文物管理局委托,对“喀喇沁旗灵悦寺部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灵悦寺部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该工程:主要对灵悦寺内钟鼓楼、前殿、嘛尼亭、东西配殿、藏经阁及东西耳房五处的地面、台基、墙体、屋面、彩画等方面进行修缮。
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二、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凡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报名前先到喀喇沁旗文物管理局审核资质,到喀喇沁旗监察局备案资质,到检察院预防犯罪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审核备案查询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到喀喇沁旗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资质证书(年检的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2)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的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的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4)税务登记证(年检的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5)中国古建筑高级工程师相关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文物局认可的《中国古建筑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7)区外资质单位报名的,需具有两项以上经验收合格的自治区内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业绩(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在自治区文物局备案,并持有灵悦寺部分一期保护维修工程施工备案证明(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文博行业(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4份)
(9)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防止发生借证或买证事件)
(10)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母、子公司同时投标,也不接受同属一个母公司的各子公司同时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带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喀喇沁旗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三、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上午 08:00——11:30 时,下午14:30——18:00时。报名截止时间(到喀喇沁旗政府采购中心时间):2013年9月16日18:00时,过时不予报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4日,上午 08:00——11:30 时,下午14:30——18:00时,过时不予发放(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图纸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自行复印。
六、投标人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上述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喀喇沁旗支行。 名 称:喀喇沁旗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253101040003188。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提交到喀喇沁旗党政综合楼一楼西侧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喀喇沁旗党政综合楼一楼西侧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 、联系单位: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0476--3752770
联系单位:喀喇沁旗文物管理局
联系电话:15847618832
单位:喀喇沁旗监察局
电话:0476-3758389
单位:喀喇沁旗检察院
电话:0476-375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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