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1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11日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玉兰园越冬防寒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工程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玉兰园越冬防寒工程 二、工程编号:DH-2013-0902 三、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潭柘寺镇所辖地区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手续;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工程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9月11日至2013年09月17日每天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3年10月09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志鹏 电话:010-64956207-8004 传真:010-64956207-8011 电子邮箱:dhztb@sohu.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