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NLS130227-01SG |
白马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宁杭公路白马出口景观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函[2013]2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宁杭公路白马出口景观项目 |
2、工程地点:白马镇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550.98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600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外地企业开标前需到溧水区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并已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表》、诚信投标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以上资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 |
六、评标细则: |
|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八、其他: |
|
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将证书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查;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并于招标文件中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 |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
|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9月11日15时2分到 2013年9月18日15时2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白马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白马镇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太平南路333号1幢6A、6B室 |
招标人邮编:211225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1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2335839 |
招标人联系人:王亚俊 |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静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15938222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8793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