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崇川区德城翰景园南侧路、江海大道北侧路绿化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崇川发改投资复【2012】49号
(2)工程地点:德城翰景园南侧,西起胜利路,东至太平路;江海大道北侧路,通京大道至通州界。
(3)建设规模:估算投资人民币 90 万元 。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5)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的崇川区德城翰景园南侧路、江海大道北侧路绿化工程。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者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程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与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无任何形式的纠纷;企业在崇川区建设市场无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近三年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无效;(注: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13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崇川区信访局隔壁112室(桃坞路区政府大门直走最后一排),并在2013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5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中标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9、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地 址: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513-85589280
传 真:0513-8558928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小石桥金路大厦A座304室
联系人:陆 琴
电 话:0513-83352336
传 真:0513-8335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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