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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民强公园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9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南海西樵镇
二、工程名称:民强公园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划拨,本年度工程资金已落实。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投资约155万元。
五、施工工期:工期 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核发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建造师需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不能超过55岁。
3、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员1名:具有绿化施工员证或者具有绿化工证或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年龄要求不能超过55岁。
备注:
1)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受理的回执原件。2)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9月13日~2013年9月22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718557748571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款项来源:民强公园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3年9月13日~2013年9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24号窗口
电话:0757-86827736
联系人:梁先生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的资料包括:
1)经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施工员相关证书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
3)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文件资料。
递交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09 时00分~ 10时00 分(北京时间)。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身份证未能通过验证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228会议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西樵镇政府内)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海区西樵镇
邮政编码:528211 联系电话:(0757) 86848872
传 真:(0757) 86848872 联 系 人:高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 88023484,88020555
传 真:(0757) 88023555
联 系 人: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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