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工程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于洪区蒲河生态林管理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于洪区蒲河生态林养护-除草工程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蒲河生态林养护-除草工程 2. 采购项目编号:CG20130472/SYC(2013)472 3. 项目实施地址: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西大林村 4. 谈判采购内容:除草面积约4987亩,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承揽本项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承揽大规模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承揽本项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报名及现场勘察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机构代码证》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要件 (6)如投标单位为外埠入辽企业,则需提交省建设厅出具的《入辽备案证》、《代存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市建委出具的《企业安全许可备案单》、《代存证明》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7)如投标单位为外埠入市企业,则需提交市建委出具的《企业安全许可备案单》、《代存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8)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104室报名,原件审核后马上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2. 报名方式:通过资质审核后免费领取标书。 四、现场勘察 1. 勘察时间:2013年9月25日9:00在于洪区政府南楼集合勘察现场。由项目单位联系人领至施工现场,过时不候。 2.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华 13889841657 3. 勘察地点: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西大林村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9月26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2013年9月26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递送至指定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于洪区政府办公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 七、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政编码:110141 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 倪赞 024-25320104 开标及领取中标通知书: 周景巍 024- 25320105 合同签订: 黄静 024- 25320105 履约验收: 刘震晓 024- 25320106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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