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福安市秦溪洋工业区园路、坂中工业区园路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04542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安市秦溪洋工业区园路、坂中工业区园路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3)第028号
开标时间:2013-10-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闽大正招(2013)第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秦溪洋工业区园路、坂中工业区园路绿化景观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 2013 ]3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集,招标人为福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秦溪洋工业区园路、坂中工业区园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306.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秦溪洋工业区园路及坂中工业区园路绿化,进行天竺桂、茶花等绿化种植工程,种植时应先清除绿化区域的垃圾渣土、水泥硬地,所有种植区域表层更换种植土更换厚度平均为10cm。对秦溪洋工业区及坂中工业区道路的路沿石进行安装,苗木甲供,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鑫绿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9.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文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是应明确建筑渣土处置的相关措施,应遵守当地的相关 规定符合当地的具体要求。
3.1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9 月 22 日至2013 年 9 月 26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售价为 200 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8 日 15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必须是被授权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建省福安市城北公园路36号 ,邮编:355000 ;
电话: 0593-6553711 传真: 0593-6618319 ;
联系人:钟树茂 135095808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国际30层,邮编:50005;
电话:13850366659 传真:0591-87430748;
联系人: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兴业银行福安市支行
开户银行: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 号: 13201010010008259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安市秦溪洋工业区园路、坂中工业区园路绿化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 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593-6561091

报名期限: 2013/9/22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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