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公安局、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江阴市看守所和拘留所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江阴市公安局、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江阴市看守所和拘留所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项目。 规模及结构类型:景观面积约1900平方米,绿化面积32800平方米,投资额约38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景观、绿化)。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国有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夏港长达路东、新澄杨线南、白石山北侧。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 20日至2013年12月8日,工期 5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本工程按苏建园【2010】22号文执行,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ggzy.com.cn/jyweb)。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以下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如有)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2013年 6 月至2013 年8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江阴本地企业只需提供本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供交易服务中心核查)⑥投标保证金票据⑦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⑧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告知函须查询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两者)。⑨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江阴市《2013年市外企业进入江阴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单项登记备案表》(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至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规划建设科登记备案,登记详情请至江阴园林旅游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或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510-86843305)。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 9 月 22日起。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3年 10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808室(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8楼)。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用于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JSZF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图纸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首先在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系统内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模块内下载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文件,并支付资料费305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 9 月 28 日16:00 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3年 9 月 29 日之前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JS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下载。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捌 万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92030155260000842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支行)。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帐号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 1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注:1、江阴市以外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gzy.com.cn/jyweb)”办事指南中下载。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企业根据其提供的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于资格审查时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ggzy.com.cn/jyweb)中“无在建工程及无报名项目”。 3、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澄建[2008]95号)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执行。 4、2013年 6 月至2013 年 8 月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模式(CA)进行,网上招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投标申请人须制作生成两份电子投标文件:JSTF(加密投标文件)、NJSTF(非加密投标文件),其中,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N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电子标书光盘刻录,光盘自行购买。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善好诚信库中投标信息和相关投标材料,否则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江阴市公安局 代建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 地 址: 江阴市建设大厦1207室 联系电话:0510-86826285 电 话: 0510-86071207 联系 人:李林芳 联系人: 李峰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阴市人民中路111号1001室 联系电话: 0510-86830868 联 系 人: 钱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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