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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就业实训大楼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远安县财政局[2013]314号文件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远安分公司受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就业实训大楼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以下统称供应商) 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就业实训大楼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编号:谨兴招字2013011
三、采购内容:
3.1本工程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就业实训大楼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
3.2工程建设地点:远安县。
3.3工期:60日历天。
3.4工程范围: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土建、装饰等工程、绿化工程。
3.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6工程安全要求:合格。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A、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B、供应商必须执有经工商、税务、建设等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C、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绿化、建筑建造师执业资格;
D、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E、供应商必须具有远安县招标投标备案(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制表)手续。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7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各施工单位交易员于2013年9月23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持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00.00元。。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附属工程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绿化工程谈判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谈判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2天前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2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实时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7070829200001473
咨询电话:0717--3813699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9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大厅(远安县社保局四楼)。
8.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大厅(远安县社保局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下午3时 00分---下午3时 3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3年9月29日下午3时 30分。
9.2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大厅。(远安县社保局四楼)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公司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11号
联系人:马爱军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采购方联系人:冯正位 联系电话:1348725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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