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侯县市政招2013085 开标时间:2013-10-2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侯县市政招2013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溪镇淮安大桥(永丰段)周边景观改造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候发改审批[2013]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投入,招标人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荆溪镇淮安大桥(永丰段)周边景观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 2.3工程建设规模:预算价2377571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对淮安大桥(永丰段)周边约15000平方米绿化景观进行整治,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 2.7.2.设计单位: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29 日至2013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以现场报名方式为准,但投标人需登录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4、本项目应执行侯建综【2012】273号《关于闽侯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的规定。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1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根据侯建综【2012】273号文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以纸质结果为准。 7.3、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闽侯县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荆溪镇;邮编: 350101; 电 话:13600812815; 联系人: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13438; 传 真:0591-87800567; 联系人:许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注明用途:闽侯市政招2013085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 话:0591—22063699 地 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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