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利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 325省道两侧景观绿化工程(耿龙路至徐淮路) 已由苏发改交通发【2008】5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城区境内。 1.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190万元人民币。 1.3工期: 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苗木栽植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工程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70%,工程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5%,余款待二年保养期满且苗木成活率达100%后按审定价结清工程款(无息)。 b、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6%,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325省道两侧景观绿化工程(耿龙路至徐淮路),绿化栽植道路全长约900米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价评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艺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 项目总工: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艺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 4.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1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都必须承担过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13年3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6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4.7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王成) 4.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5.2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0月9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0527-84396020; 5.3投标人缴费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2013 年10月24日8时30 分,截止时间为2013年 10月24日9 时 00 分,书面投标文件及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楼或十一楼(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利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新区法院大楼9楼 联系人:欧阳媛 联系电话:0527-845072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名苑32栋4楼 联系人:吴绍渝 联系电话:0527-84508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