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东江纵队纪念馆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822013004001 招标工程名称: 坪山新区东江纵队纪念馆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 工 程 地 址:坪山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椿琪 办公电话:8345641883456418, 移动电话:15013752576,15013752576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管理局 经 办 人:陈志华 办公电话:84622821, 移动电话:13715001585 计划总投资:141.6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21.68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7132.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位于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东纵路旁东江纵队纪念馆大院内外,总面积为7132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0月21日 至 2013年11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9月27日09:00时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网上报名。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要求: 或 城市园林绿化Ⅱ组;或 城市园林绿化Ⅲ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无要求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招标文件及光盘售价为150元/套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建设方有权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 6、一、二级项目经理证已停止使用。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近三年) 另: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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