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绿化工程总承包单位)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鄞州区嵩江三期安置小区绿化工程、鄞州区慧丰地块钻石楼绿化工程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鄞州区慧丰地块钻石楼、鄞州区嵩江三期安置小区绿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0】109号、鄞发改投【20】39号、鄞发改投【2009】14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慧丰街道慧灯寺村、鄞州区中河街道后庙新村
项目规模: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绿化面积约4366平方米;鄞州区慧丰地块钻石楼绿化面积约2787平方米、鄞州区嵩江三期安置小区绿化面积约6125平方米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暂估):3068254元(其中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绿化工程970439元;鄞州区慧丰地块钻石楼绿化工程642351元;鄞州区嵩江三期安置小区绿化工程1455464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潘一村、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慧丰街道慧灯寺村、鄞州区中河街道后庙新村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绿化工程工期为80日历天;鄞州区慧丰地块钻石楼绿化工程工期为80日历天;鄞州区嵩江三期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工期为 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它要求: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春园小区三期安置住宅绿化工程总承包单位)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鄞州区嵩江三期安置小区绿化工程、鄞州区慧丰地块钻石楼绿化工程总承包单位)
联系人:黄俊杰
电话:0574-82811219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