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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坑环境园生态环境恢复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3014702 招标工程名称: 老虎坑环境园生态环境恢复改造工程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松岗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位于松岗街道老虎坑环境园内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 办 人:黄伟强 办公电话:27757390 移动电话:1357088920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经 办 人:冯英友 办公电话:27875150 移动电话:27875150 计划总投资:11064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610.188811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封场覆盖及配套工程、水库清淤、水质改善及配套、园路工程、园区景观绿化提升、道路修整加固、建筑物外墙翻新、水库护岸整理、绿化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5日 至 2015年4月15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9月30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3年10月22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信用商务评标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先评后抽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3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根据《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宝规〔2012〕3号文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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