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BQX130167-03SG |
南京市栖霞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建设项目和燕路(迈皋桥广场至燕子矶段)整治出新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栖发改字【2013】14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方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和燕路(迈皋桥广场至燕子矶段)绿化出新工程 |
2、工程地点:迈皋桥广场至燕子矶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43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和燕路(迈皋桥广场至燕子矶段)绿化美化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408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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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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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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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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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1、2010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300万元(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证明。业绩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企业具有实践养护经验,并出具相关职能部门所开具的十年养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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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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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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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本次资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
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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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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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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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即为项目负责人,该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专业以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可不提供毕业证;若职称证上无法反应专业,则需提供毕业证,专业以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2、中标人在中标后并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不按时递交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费用作为担保。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3、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每天现场工作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园林绿化企业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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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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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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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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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10月11日14时19分到 2013年10月17日14时19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方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广州路220-3号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314997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康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21530947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46591080@qq.com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