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8812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景观绿化(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PKZC-2013GK019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景观绿化工程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建设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谈判时需携带原件备查)且其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保(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闵和琪;电话:025-58536501、13912922661 ;时间 2013年10月18日上午9:30-10:00;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社会福利院6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集中考察现场并答疑(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投标人报名时需向采购人现场缴纳报名押金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后予以退还,无故缺席弃标此费用不退);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满足本次采购的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采购只接受勘查过现场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数额叁万元整,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本次招标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的:应在投标文件明确投标人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11月1日上午8:4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日上午9:1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国文 联系电话:025-58536501、13337722603 10、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江启昌 联系电话:025—58311840 联系传真:025--58311896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楼1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 11、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 |
报名期限: | 2013/10/12至 201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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