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882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丁桥污水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海宁市丁桥污水厂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3-10-12 建设单位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海宁市丁桥污水厂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 绿化施工 工程地点 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原丁桥污水处理厂东侧) 概算投资 400000(元) 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约13481m2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资质要求 企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园林项目主管资质;其他要求详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联系地址 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 报名地址 海宁市皮革城大厦9楼903 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2日 - 2013年10月15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2013 联系人 周先生联系电话 15205837842(移动固话)市府网597842 报名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外企业还需提交进嘉备案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园林主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300元/份)。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质等级证书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 资格园林项目主管资质(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具有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造价3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附建设单位证明),上述四种的一种或几种。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部门备案) 6流动资金具有2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单位财务证明。 7进嘉施工 备案证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没有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9其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报名期限: | 2013/10/12至 201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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