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高速路收费站仿古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宿迁市洋河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洋河新区高速路收费站仿古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速路收费站仿古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徐宿淮盐高速公路宿迁市洋河收费站;
1.2项目规模:通面宽47.2米,进深12米,双向8车道,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1.3工 期: 8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封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满一年后付清余款。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工程改造面积约1450平方米,采用明清风格,名族特色组合牌楼式。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工单个合同造价不少于300万元的仿古工程施工业绩。
4.4其他条件:
4.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3年2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或《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4.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要求:本工程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21日 至201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1日 至201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5.2.2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洋河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
联系人: 金星
电话: 152507739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滨新城泽达学院东门C座4楼
联系人:袁帅
电话:1862640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