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鸣凤镇南门村泉水冲居民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0113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宜昌鸣凤镇南门村泉水冲居民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操作提示:

 本招标项目鸣凤镇南门村泉水冲居民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鸣凤镇南门村泉水冲居民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位于远安县鸣凤镇鸣凤镇南门村,本工程包括混凝土路牙铺设、景观树的栽培、停车位水泥砖铺设等。

  2.2工期要求:不超过4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远安县招标投标备案(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制表)手续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且具备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在远安县其它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由远安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股保管(未中标的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

  (7)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14日之间均有效;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3.2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由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三天前。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7070829200001473

  咨询电话:0717--3812842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提供复印件1份),在开标前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招投标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09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xz.yuanan.gov.cn)及中心公告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 办公地址: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01-2101

  联 系 人:刘秀华 联 系 人: 田斌

  联系电话:13986755990 联系 电 话: 13310579585 0717-6459938

报名期限: 2013/10/24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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