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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立体绿化试点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102013015401 招标工程名称: 新区立体绿化试点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龙观路4座人行天桥、民治中学、观澜中心小学、观澜二中、书香小学、龙华二小等天桥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蒋志明 办公电话:0755- 33383311, 移动电话:,1326568488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经 办 人:张超贤 办公电话:0755-23336720, 移动电话:0755-23336720 计划总投资:2468.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25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龙观路4座人行天桥、民治中学屋顶、观澜中心小学屋顶、观澜二中屋顶、书香小学屋顶、龙华二小屋顶等学校进行立体绿化改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日 至 2014年5月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5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0: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500.00元。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票决抽签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要求: 或 城市园林绿化Ⅰ组; 或 城市园林绿化Ⅱ组; 或 城市园林绿化Ⅲ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无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资格:深圳市预选承包商城市园林绿化Ⅰ组、Ⅱ组、Ⅲ组(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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