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0159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市孟姜女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市市孟姜女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3]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招标人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孟姜女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津市市孟姜女大道 2.3 规模: 本工程为道路绿化改造升级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绿化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 (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缴纳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根据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缴纳保证金相关内容,从投标人其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17:00时前。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6505192.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注: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30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好相关协议后,到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答疑方式。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tjzb@163.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以问题来源方式直接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 13日9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422262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津市市太子庙22号联 系 人:王先锋电 话:0736-42372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春生 电 话:0736-4228669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俊电 话:0736—4258758 地 址:津市市庭园春天办公楼二楼(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二楼) |
报名期限: | 2013/10/24至 2013/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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