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0188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金湖县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六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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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金湖县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已经由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批准建设,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2012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四)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园林类工程师中级或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原件) (五)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六)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七)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投标建造师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申请人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无在建工程,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申请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需要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证明;如申请人工期内提前竣工的,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八)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如实提供投标人及建造师查询记录原件) (九)建造师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建造师及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开户名:金湖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2)开户行:中国银行金湖县支行 (3)银行账号: 488460492973(4)地址:金湖县人民路 (十一)诚信保证金要求: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法人名义提交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诚信保证金无效。诚信保证金退还时将退还至投标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招标人接受诚信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金湖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金湖县支行 (3)银行账号:488460492973 (4)地址:金湖县人民路 换取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收据地点:金湖县新金湖国际三楼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携带下列材料换取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收据:(1)银行进账单原件或电汇复印件等;(2)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开标时将收据带至摇号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摇号;(3)诚信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其中标后,其中5万元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确认函(格式见预审文件附表,印章必须齐全) (十三)说明: 1、中标后,甲方按实际绿地养护面积和相应价格支付养护费用。道路绿化(含两侧)常年保洁由县环卫处负责,费用按总费用的14%由园林处直接支付给环卫处,发票由环卫处开具县行政事业收费收据。 2、中标企业在中标后5日内提供在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并在规定的地点提供养护设备(5-8T洒水车1辆,草坪修剪机2-4台。绿篱修剪机2台,药械机械2台,高枝剪1个,机动运输车辆1台)。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 3、为提升养护水平和效果结合园林植物特点,参照上轮养护期限和周边县区,本轮养护合同期为3年。 特别说明: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抽签。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文件从网上下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现场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200元。 四、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29日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时。 六、资格审查结束后,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进场进行抽签(摇号)。 本摇号过程由金湖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如报名企业不足三家,书面通知报名人本次发包流标,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七、抽签(摇号)地点: 金湖西路188号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十楼摇号室。 八、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没收保证金,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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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10/25至 2013/1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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