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0192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美丽乡村”项目池塘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美丽乡村”项目池塘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美丽乡村”项目池塘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护岸共计705米,均为砼砌块护岸。绿化全长490米。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为74万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0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0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和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5、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海宁市长安镇国土资源所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 海宁分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3906737576 电 话: 0573-87238807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39013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质等级证书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流动资金具有8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4项目主管 资格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提交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业绩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建造师)人选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进嘉施工 备案证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报名期限: | 2013/10/28至 2013/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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