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1523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闽侯县大学新区庄南安置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3091
开标时间:2013-11-19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 所属地区:国内 闽侯县大学新区庄南安置区景观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30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大学新区庄南安置区景观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08]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大学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2036176元,K值= 12 %,发包价为¥179890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侯县闽侯县大学新区庄南安置区景观工程施工(具体依据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而被限制从业的;未存在榕建筑[2010]17号文件规定的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而被暂停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3.5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等)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⑴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⑵或按榕建招[2012]32号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41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 地址: 闽侯县大学新区 电话:0591-22887420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鸡山温泉疗养院10号楼二楼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8739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309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3/10/31至 20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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