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绿化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0]1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长乐市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造价为175.8428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市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养护期 1年(含100%成活率苗木保活),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长乐市财政局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 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11 年 7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份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长乐市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乐市建设路24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招标图纸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建设局 地 址: 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 电 话: 0591-28801535 传真: 0591-28802778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座26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38111775 传真: 0591-87430748 ; 联系人: 李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福州市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 35001610007059004528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乐市广场路(吴航路~长莲路)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