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063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怀宁县江镇镇文化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怀宁县江镇镇文化广场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NCG20131031313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日 一、招标条件怀宁县江镇镇文化广场工程,是依据江镇镇总体规划建设的项目,项目招标人为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怀宁县江镇镇文化广场工程设计长度90米,宽75米,由面点文化园、婚育文化园、民族文化园、全民健身广场组成,工程计划于2013年12月01日开工,2014年03月10日竣工,工期100天;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广场土方、广场砼垫层、广场花岗岩铺装、广场电照、排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总承包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集中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7日上午 08时至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2、集中报名地点: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资料:(1)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建造师,持单位有效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建造师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身份证;(5)拟委任的建造师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无市场不良形为的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因市场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其中(2)、(3)或(4)原件当场核验,复印件装订;(1)、(5)原件装订。所有报名资料均应设置目录,每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且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袋装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投标人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方可参与投标,并按照通知中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建造师,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五、特殊说明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提供虚假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投标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中拟任的建造师证书原件提交县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怀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怀宁县江镇镇街道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联系人:张祥东 联系人:王生勤电话:13965826600 电话:0556-4611329 传真:0556-4891003 传真:0556-46113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县医院对面)联系人:汪小飞电话:0556-4632400传真:0556-4632400 怀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
报名期限: | 2013/11/4至 201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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