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PK110144-18SG |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1】2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桥林街道步月路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8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园林绿化工程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15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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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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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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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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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且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0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且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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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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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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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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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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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并将以上证书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查;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5、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工程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若投标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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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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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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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11月5日17时38分到 2013年11月12日17时38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新马路5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园中园8号 |
招标人邮编:210031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2167181 |
招标人联系人:朱仕沛 |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立炜 |
招标人联系电话:68821886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2167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