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139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6号楼)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6号楼)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华南理工大学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6号楼)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3-017)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 华南理工大学 现对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6号楼)修缮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6号楼)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 叶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0-2223663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殷工 联系电话: 020-22236683 招标监督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711019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校园内 四、项目概况:华南理工大学6号楼1934年建成。该建筑属中国仿古式建筑风格,楼高两层,坐东朝西,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绿琉璃瓦黄脊红砖墙,琉璃彩画装饰。又称“建筑红楼”,自归建筑学系使用至今,走出了一大批建筑界优秀人才,先后孕育了莫伯治、何镜堂、袁培煌多位院士与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005年7月,该楼被列入广州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南侧附房是独立的一层建筑小房,面积约9平方米。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文件等,承包华南理工大学6号楼及南侧附房文物建筑维修、文物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外墙面修补、屋面防水及琉璃瓦更换、室内地面修补、内墙面翻新、室内外门窗、室内外给排水、强电(不含外电源)、弱电智能化、空调、室外景观、白蚁防治等工程施工,详见各专业施工图纸及项目工程量清单。规模:6号楼文物修缮工程面积为2320平方米,南侧附房文物修缮工程面积为9平方米。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 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3年 11 月 5 日至2013 年 11 月 26 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2013年 11 月 5 日至2013年 11 月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各投标申请人应按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招标公告第十一点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费每套 300 元,图纸费1000元,相关资料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203室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注: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3年 11 月 26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3年 11月 26 日 9 时 00 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3. 开标时间:2013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壹拾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贰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贰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广东省文物局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 ,并且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 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2008年1月至今完成过广东省境内市级或以上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经文物行政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须为投标申请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的业绩,申请人应考虑本企业的综合实力,提交一份最具有代表性的业绩资料,如提交多份业绩资料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排列顺序,只审查第一项业绩,其他业绩作无效处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投标人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以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二格式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加入其他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及其独立投标报名资格。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在职职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2、5、6项及第3项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招标文件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及网上打印页进行审查。复印件及打印页的信息须与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以评标时查询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记录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有效期页面,合同资料、验收证明资料须内容完整),并确保各项资料均为有效。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项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第4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对,其投标文件中的上述复印件资料将被视为无效资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四、中标结果将在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体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单 位: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 11 月 5 日 发布人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3-11-05 |
报名期限: | 2013/11/5至 2013/1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