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145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绍兴市龙山后街民居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龙山后街民居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后街民居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市发改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3]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起环山河,西至环山路,南起龙山后街15号、18号,北至龙山后街55号,山弄内9-10号。 2.2 建设规模:涉及民居56户,建筑面积约3569平方米;招标估算价:415 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类别:民用建筑三类。 2.5 计划工期: 180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标段划分: / 。 2.8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 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在 2012 年 12 月底前已向 绍兴市市政招标办 备案(有效期内)。 3.3.2 企业在 2013 年 5 月底前与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 企业具有 2013 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 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 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11月6日至2013 年11月12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绍市公管[2009]32号文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工程款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2.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甲方核准的月工程量的70%并按完成工程量比率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当月工程款;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应甲方要求交工验收前)付至合同价的70%(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工程量,则付至经甲方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4.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备案,则以档案移交档案馆和建设单位并验收合格为准)后付至75%(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工程量,则付至经甲方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5.决算初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初审造价低于合同价的付至初审造价的80%),6.决算经主管部门终审后付至终审价的95%;7.余款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按终审价一次性付清(如保修、保活期不一致,则按比例返还) 。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11月29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偏门直街55号 地 址: 解放南路1201号龙恩大厦8楼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边俊 联 系 人: 何 敏 电 话: 0575-85127351 电 话: 18205750107 传 真: 传 真: 0575-8801734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44272322@qq.com 招标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5日 |
报名期限: | 2013/11/6至 201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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