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368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绿化改造工程(边门水杉林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决定就绿化改造工程(边门水杉林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单位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绿化改造工程(边门水杉林下)项目 项目编号:2013027-SSLH 二、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为保证质量,需选择一家有实力、有资质、有类似业绩、信誉较好的公司来实施。为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且必须满足: 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单位必须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应有投标单位近两年内被三家及以上单位使用的先例,需提供合同或结算书、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调查意见表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通报有关监督部门。 6.为方便工程施工,本次招标限本地供应商和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需提供本地经营场所营业执照)。 7.投标单位应是收到招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或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单位。 8.投标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初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 9.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单位不允许挂靠及借用资质,一经发现任何形式的挂靠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12.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官网”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官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官网”或“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官网”网站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5878966)。如有意向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官网”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招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12月4日8:30-9: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9:00(北京时间),过时拒收。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楼511办公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4日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科研楼321会议室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政编码:210023 网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 http://zcc.forestpolice.net/ 招标单位联系人:黄巧兴 胡京林 联系电话:025-85878721 85878966 使用部门联系人:张砚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拟参与投标时,请另带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或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一并送达,逾期做弃权处理。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转账支票等。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因本项目较特殊,招标单位特别要求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签到表为准),以充分了解项目地点、环境、地质状况、装卸限制、施工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未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现场踏勘的同时进行资格预审。 2.招标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单位不对投标单位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2013年11月25日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勘察项目现场,并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资料,同时还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等。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砚 025—85878720,13913892372 资格预审联系人:黄巧兴 胡京林 025---85878721 85878966 |
报名期限: | 2013/11/14至 201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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