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550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市石岩街道道路绿化补种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岩街道道路绿化补种工程 工程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 工程类型: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计划总投资:41.53万元 招标内容: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工程造价(预算)审定书所含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报名条件 1、本工程采用2010-2011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城市园林绿化Ⅱ组或Ⅲ组; 2、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园林绿化中级工程师;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的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8、特别提示:本工程采用简易程序,在报名的同时发放招标文件。 三、报名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应按如下要求签定:①、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总工程量的50%后,可提出款项支付申请,并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②、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后(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80%;③、按规定完成决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2、投标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超过规定时间视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自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施工合同,视为违约,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本工程中标单位; 4、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本工程不能转包、分包,若中标单位违约,建设单位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本工程不予更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五、招标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抽签顺序:按投标报名签到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 3、定标方式:抽签定标法; 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若第一中标单位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由第二中标单位补上,如此类推; 5、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 11 月 20 日9:00时到2013年 11 月 22 日17:00时;(周六、日除外) 6、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 20 日至2013年 11 月 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7、报名地点: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19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71区创业二路361号二楼(新福装饰材料市场正对面,地铁“环中线”兴东站D出口),联系人:张富恩;电话29952817、13602646856); 8、开标时间:2013年 11 月 25 日 11 时; 9、开标地点:石岩街道行政执法大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邓伟忠;联系电话:27353402。 |
报名期限: | 2013/11/20至 20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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