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12576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长江路西延(城北大道—沿江公路)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
| 工程简介: |
长江路西延(城北大道—沿江公路)工程
Ⅱ标段招标公告(资格预审)(二次) 第一次公告中已经报名的投标单位若项目经理无变化的无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长江路西延(城北大道—沿江公路)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长江路西延(城北大道-沿江公路)工程东起高墩圩立交(与城北大道相接),向西上跨规划天生路、九圩港船闸、九圩港水闸、提水泵站、规划富江路、蛟龙路等,并最终在锡通高速互通立交前落地与现状沿江公路相接,全长约3.6km,地面道路标准横断面宽42m,高架桥标准横断面宽25.5m。其中九圩港船闸桥跨径布置为45+75+75+45m,九圩港水闸桥跨径布置为73+115+73m,桥梁标准断面宽度均为25.5m。全线共设三对上下匝道,分别位于天生路西侧、富江路东西两侧,起点与高墩圩立交相接处增设城北大道自北向西进入本工程的立交匝道。
实施范围包括高架桥、匝道、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投资约9.3亿元,本次招标为其中的Ⅱ标段:
实施内容:Ⅱ标段起讫桩号:K1+016~K1+971,包括高架桥、地面道路、桥涵(含九圩港船闸桥及九圩港水闸桥)、雨污水管道工程,工程估算约2.3亿。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01月至2016年06月。
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标段的投标,本标段不接受本工程Ⅰ、Ⅲ标段中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报名。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4.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企业业绩要求: 200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超过10000万元及以上的涉水桥梁工程,且桥梁主跨跨径≥100米。
4.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专业: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壹级建造师。
4.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4.1 200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超过10000万元及以上的涉水桥梁工程,且桥梁主跨跨径≥100米;
4.4.2 涉水桥梁工程上部结构为挂篮悬浇法施工工艺;
上述业绩认定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明书、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质量检验报告等)、竣工图等相关证明文件。
4.5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报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报名,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报名。
4.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8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9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同时提供企业
和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建造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4.10报名企业及项目建造师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
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4.11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建造师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4.12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的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交城建中心财务科,企业及项目经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密封后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企业诚信和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进账最终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17:00前)。
5、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11月26日前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www.ntszj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其他下载栏”《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
5.1本工程保证金设定如下(不分标段):
5.1.1资格预审保证金:叁佰万元。该保证金用以约束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期间遵章守纪的投标行为。所有报名单位完成资格预审并发布合格(结果)通知书后方可退还;
5.1.2企业信用保证金:贰佰万元。该保证金用以约束投标企业提交真实可信的报名材料,保证投标行为合法。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即可退还,其余单位待招标完成公示期满后方可退还;
5.1.3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壹佰万元。该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项目经理到岗行为。不合格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即可退还,其余单位待招标完成公示期满后方可退还,中标单位待工程完工后方可退还。
所有保证金均不接受保函,均需在2013年11月27日17:00前(以进账时间为准)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业务的结算滞后效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5.2投标报名人须在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将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17:00)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六楼625室)。投标人基本账户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备案(本中心设有常驻办事处,城建中心五楼财务科)。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办理企业基本账户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费先生,81550395。
6、其它要求:
6.1各报名单位在2013年11月27日17:00前,须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企业信用保证金和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
6.2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7日17:00前将资格预审保证金,企业信用保证金和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一并汇入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保证金帐户,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88050154900000011。采用进账方式的各投标人应在保证金递交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将盖有银行转讫章的进账单原件交给招标人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成功大厦南5楼财务科,费先生)。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各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应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标段以便于银行核对),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一律无效,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6.3各报名单位在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后,公司法人代表和报名项目经理必须主动联系建设单位进行约谈(约谈期限为11月25日——11月27日,须提前书面传真告知建设单位,传真:0513-81550393,联系电话:13862923381,联系人:郁先生,联系时间:8:30-17:30),并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做投标前的相关承诺。如在2013年11月27日17:00前公司法人和报名项目经理未能到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并做相关承诺的,视作该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已在我中心参加过招标约谈的单位,可以将法人代表就承诺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并刻录于不可擦写的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2)由报名项目经理本人在2013年11月27日17:00前送交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6楼625室)。
6.4各投标单位在提供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时必须附所中标工程详尽的建设单位、招标机构、监理企业等联系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标人将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及监督部门到建设工程所在区域进行实地考察甄别并搜集相关证明材料,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有作假或欺诈行为并被查实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将对资格预审及企业信用保证金视情节严重情况酌情处以不予退还的处理,并通报招标监管部门。
7、特别提示:
7.1报名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www.ntszjs.com)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其报名资格可能被拒绝。
7.2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应前往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我中心设有常驻办事处,城建中心财务科,联系人:费佳,81550395),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已在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基本账户备案的,不必再次备案。
7.3资格预审、企业信用及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的缴纳: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资格预审、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到位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2013年11月27日17:00(以进账时间为准)之前按规定汇出,同时应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缴纳至城建中心财务科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招标人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88050154900000011。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7.4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审查及退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当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给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其余材料(如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税务发票等所有原件)留下用于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将网上发布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投标人可退取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不予退还)。
7.5资格预审材料装订要求:资格预审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即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和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档案袋宜为普通素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应粘贴封口并加盖企业印鉴。
7.5.1 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施工)A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企业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无特别申明的均为原件。A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全部退还给投标人。
7.5.2 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其他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施工)B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其他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B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入档收存。
7.6 招标人在收取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后一般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自行前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并退还资格审查原件材料。
7.7 主要的工程款支付条款:
7.7.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并且承包人提供了银行出具的预付款等额保函原件后约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除预留金)的10%作为预付款 。
7.7.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在工程开工(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后按照桩基础完工、承台(墩身)完工、箱梁全部合拢、完成其他全部工程量(含附属设施)等四个节点分别以工程预付款的3%、3%、2%、2%比例扣回。
7.7.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开工后(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工程量按桩基础完工、承台(墩身)完工、箱梁全部合拢、完成其他全部工程量(含附属设施)等四个节点由监理机构计量,每个节点支付监理机构计量合格工程量的6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移交手续并完成结算审核后,付款至计量合格工程量的85%,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计价的90%(留合同价的5%作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二十四个月),余款待决算审计报告完成并发出、且保修期满后结清。
发包人保留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力(以招标文件为准)。
8、本工程评标办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综合评标办法
一、评分办法
8.1.1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和竣工结算资料要求,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诺设置质量、工期、竣工结算资料保证金,然后方可参加评分。
8.1.2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则本标段商务标重新评标(其余标段结果不变),并且该单位按照承诺要求自行放弃提交的“企业信用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8.1.3如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本标段商务标重新评标,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8.1.4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两个标段中先中标的单位不再参与另一个标段的评标,相应的标书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二、评标程序:先进行技术评审后进行商务评审
8.2.1技术评审原始分(满分20分):技术评审分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5分)与项目经理答辩评审(5分)两部分进行。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2.1.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5分):由技术标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函在认真审阅后各自打分并排名。
8.2.1.2项目经理答辩评审(5分):由技术标评委出题并要求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后各自打分并排名。
8.2.1.3技术评审原始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和项目经理答辩得分相加作为技术标原始总分。总分低于12分的,视为技术标评审不合格,不再进行商务评审。
8.2.1.4 技术标评审折算分:按照技术标原始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四等,折算得分依次加分为0.75、0.50、0.25和0.00分。
8.2.2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完成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名额后,再评其商务标,商务标评委按评分办法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函进行评审后统计出结果。
8.2.3商务标开标顺序:当场抽签确定各标段的开标顺序。
三、评分标准
(一)技术评审原始分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5分)
技术评委从以下几个方面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
(1.0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总分15分);
(1.0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总分4分);
(1.0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总分8分);
(1.0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总分12分);
(1.0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总分7分);
(1.0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总分12分);
(1.0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总分5分);
(1.0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总分20分);
(1.0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总分3分);
(1.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总分3分);
(1.11)环保、节能降耗措施(总分3分);
(1.12)项目部人员到位保证措施(总分8分);
分值计算: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函在认真审阅后各自打分并排名。得分为所有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评审得分×0.15。
(2)项目经理答辩评审(5分)
由评委结合本工程特点出题,题目共三道(其中客观题一道,1分。主观题两道,每题2分),由项目经理纸面笔试作答,评委判分后作为答辩评审得分。得分为所有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技术标评审分值折算:
将汇总整理计算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和项目经理答辩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原始分,按下列原则依次确定技术标函评审折算分:
8.3.3.1原始总得分低于12分的,视为技术标评审不合格,不再进行商务评审;
8.3.3.2 原始总得分高于(或等于)12分的,将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分值相同的,按照项目经理答辩得分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也相同的,抽签确定先后顺序)按照合格投标人总数的20%、30%、30%的比例(四舍五入)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三个等级,对应加分为0.75、0.50、0.25。剩余均为合格等级,不加分,见下表所列:
等级
等级排序比例(按合格投标人总数) 技术标评审折算分 备注 优秀 20% 0.75 良好 30% 0.50 中等 30% 0.25 合格 剩余投标人 0.00 (二)商务标评审(80分)
先抽签确定开标顺序。然后剔除该标段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即为剩余有效报价。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多于一个的,只剔除一个。
(1)当该标段剩余有效报价家数<9时,该标段所有剩余有效报价全部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当该标段剩余有效报价家数≥9时,在该标段所有剩余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9个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被抽取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
K值设定为0.975、0.980、0.985、0.990。K值抽取产生。
选中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受任何情况的影响而作调整。
(3)计算商务标得分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0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1%扣0.4分;投标价格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中标人
将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折算分和商务标得分相加,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报价低的中标,如报价仍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办法最终以招标文件载明的为准。
9、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6楼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汤先生、曾女士 电话:0513-81550380 传真:81550393
邮编:226007 |
| 报名期限: | 2013/11/22至 2013/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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