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连云港瀛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东站引河大桥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东站引河大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桥梁全长约247.2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全桥为两联装配式部分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桥梁等工程施工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新浦区滨河新城内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12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3 日,工期 36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质;
其它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及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六)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八)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
5、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欠【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 ]6号等。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7、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9、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10、苏建招〔2009〕140号规定经资格预审合格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
www.lygztb.com.cn/index.do。
1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3、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企业法人及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报价(70分)
说明: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予以公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3、基准价的确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1分)
(11)注册建造师陈述及答辩;(2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 80≤良<90, 60≤中<80, 30≤差<60,
2、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参与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技术类成员取所有成员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3、注册建造师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为2分,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见附件。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1)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2)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A=经评审后的其不平衡报价的所有合计金额/经评审的其投标总价金额×100%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四)、类似业绩及奖项(8分)
1、企业业绩(6分):企业于2010年10月至今承担过桥梁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每个得1.5分,最高得6分。
2、项目经理业绩(2分):项目经理于2010年10月至今承担过桥梁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说明:(1)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信誉(2分)
说明:依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须查询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A、若投标企业属江苏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江苏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负责查询,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六)、综合汇总
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评审要点及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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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分值 |
评审要点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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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内容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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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