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589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江浦东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浦东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浦东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项目名称:江浦东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江浦东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包括设施安装、新建栏杆、新建花槽、路灯翻新、绿化、人行道新建及修复等,工程造价约247万元。 五、工期要求:本工程必须在2014年1月10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按业主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或(2)】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只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提供】。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1名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的有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且该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55岁。 ②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的有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55岁。 (2)施工员要求:提供1名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员要求:具备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申请单位聘任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培训合格证及投标申请单位出具的聘书】,年龄不能超过55岁。 ②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员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施工员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绿化工证,年龄不能超过55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4号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光盘。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44001667290053000740;③收款单位开户行:建设银行桂东支行;④款项来源:江浦东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费,[工程简称:江浦景观改造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人民币3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若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人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电话:0757-86827736 联系人:梁先生)。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只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A-2 评审强制性标准(人员)”表中所要求的原件。 递交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一部份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带备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检查核对。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招标人将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228会议室。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 系 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8488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创富大厦A座1015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电话:0757-86316628 |
报名期限: | 2013/11/22至 201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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