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649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3]6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巩义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财政拨款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 2、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3、建设规模:10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 4、工期要求: 2 个月; 5、标段划分: 一标段: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 二标段: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监理; 6、招标范围: 一标段: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 二标段: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或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河南省外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报名时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河南省外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报名时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 报名。 2、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料: 第一标段: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第二标段: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义市民政局 地 址: 巩义市建设路8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1-64350672 代 理 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18937150570 传 真: 0371-67261777 电子信箱: longhuadl@163.com 2013 年 11 月 25 日 |
报名期限: | 2013/11/25至 201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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