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672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死亡苗木补植工程招标文件 |
工程简介: |
[公开招标]死亡苗木补植工程公开招标文件 一、工程名称 宿迁学院死亡苗木补植工程。 二、工程内容 1、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及栽植地点等 (详见附件)。 2、质量要求: (1) 苗木无病虫害,规格符合标书要求。 (2) 定点、放线准确,土壤改良、栽植等均符合种植规范要求。 (3) 浇水、绑扎、固定支撑及时。 (4) 养护(包括浇水、施肥、施药、除草)管理规范、无病虫害, 场地无积水。 (5) 栽植后保证成活率达100%。 三、投标单位要求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绿化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参加投标活动必须是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专业)或具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似工程或相近工程价款的工程业绩。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内容 1、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苗木清单,详细说明苗木的单价、复价。报价应包括场地清理、苗木、运输、挖塘、土壤改良、栽植、税收和管养一年等各项费用之和。 2、施工组织设计。 3、投标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承诺。 4、养护期间的承诺。 5、企业业绩及所拥有的技术力量。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向招标单位缴纳资料费 100 元和投标保证金 5000 元。资料费不退。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还(无息)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5、中标单位确定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文件发放、投标时间及地点 1、2013年11月 25 日在宿迁学院审计处(行政楼204室)发招标文件,并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人)应到现场仔细察看地理位置和地形。 2、2013年 12 月 16 日 下午3:00 前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书送到宿迁学院行政楼204室。凡是过期送达作弃权处理。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七天(进场日期由发标方确定)。 2、质量要求:见工程内容质量要求。 3、养护期:一年。 4、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70%。 (2)养护期满后按实际成活苗木数付清。 5、工程竣工后乙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施工人承担。 九、定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无缺,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格式。 2、投标单位和投标人的实力、规模、业绩以及诚信程度等。 3、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和有关规定范围的要求,质量保证和施工时间,各项费用报价是否合理。 4、招标单位有权不接受不合理的低价标。 5、对未中标者不作解释,投标文件不退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16 日 下午3:00 开标。 2、开标地点:宿迁学院行政楼 二楼会议室 。 3、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十一、其它 1、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由宿迁学院后勤处负责解释。 2、招标单位联系人:朱向春 联系电话:0527-84201696 |
报名期限: | 2013/11/26至 20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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