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708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的锦阳河幼儿园四周景观绿化工程已经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锦丰幼儿园四周 。 (2)工程规模:拆除砼场地约2990平方米;石材,嵌草砖铺装约2400平方米;箱涵一座;人行桥一座;绿化面积4050平方米。 (3)工程内容:拆除砼场地、石材及嵌草砖铺装,箱涵、人行桥、绿化等施工工程,招标金额约266万元。 (4)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 04 月 30 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锦阳河幼儿园四周景观绿化工程,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是2013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三级及以上或2012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组及以上单位;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注:未在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报名的同时需到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规划建设科备案。)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 六、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虽然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已经过期,但能够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机关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正在办理其资质就位的书面情况说明;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 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 资格预审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连续交纳近3个月(2013年8、9、10月,下同)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项目责任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8.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结束时间止;9.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10. 企业近三年(2010年~2012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有类似绿化工程业绩(提供网址备查,若无网址,须提供招标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该工程业绩可以与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重复使用,资格审查时须对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原件进行审核;11.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入围办法: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将抽签确定9家;如果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12家时,则全部入围。 八、投标报名资料(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审核):1.投标报名申请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要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社保证明材料;5.业绩证明材料;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其它需要而在本目录中未提及的证明材料。 九、请申请人于 2013年 11 月 27 日至2013年 12 月 02 日每天8 时 30分至17时 00 分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作弃权处理)。于2013年 12 月 03 日14:3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至张家港市锦丰.沙洲新城规划展示中心308室(华昌路合兴路段与大南路交界处、原沙洲中学往西)参加资格预审。逾期作弃权处理。 十、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戴峰 电话:0512-5895913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杨梅玉 传真:0512-58116115 电话:0512-58116115 |
报名期限: | 2013/11/27至 2013/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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