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ANJ110517-05SG 南京市栖霞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栖霞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11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902.6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902.6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室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新药新城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43.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栖霞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的景观用水和设备安装等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268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24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评标细则: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称证书原件;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为园林绿化工程,不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7、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11月27日9时29分到 2013年12月4日9时29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栖霞区和燕路365号住建大厦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66087056 招标人联系人:周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杨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8530370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6608705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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