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763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海门河两侧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河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审发[2013]79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招标人为海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海门河南侧宏伟河至圩角河段;
(2)工程规模: 约27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4)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8条);
(10)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8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
|||||||||||||||||||||||||||||||||
报名期限: | 2013/11/29至 2013/12/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