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821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分公司办公楼绿化工程比选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理:-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 乐山市烟草公司金口河分公司办公楼绿化工程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以金发经[2011]16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 项目名称:乐山市烟草公司金口河分公司办公楼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实施时间:施工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绿化面积1100.75平方米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乐山市烟草公司金口河分公司办公楼绿化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 (3)其他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的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原件验证,并压证施工。②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原件验证,必须为本单位员工。③现场审核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比选人。④本次比选无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7%后的),再自愿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11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12月5日14时30分截止。 (3)报名方式:签到报名,在公告发布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并签到的比选申请人视为报名成功。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固定价发包。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下浮7%后)、履约保证金一览表: 合同段:施工1 报价方式:E.固定价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控制价下浮7%后):44.46万元 履约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2.22万元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3年12月5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六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388号)公开举行从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后2日内,以其单位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比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施工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将重新组织比选并将中选人列入黑名单永久不能参加比选人组织的比选活动。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四川省烟草公司乐山市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388号 邮 编:614700 联 系 人:谢 军 联系电话:0833-2417626 13981371506 传 真:0833-2444713 |
报名期限: | 2013/11/29至 201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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