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909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光明新区木墩组团、龙大高速标段绿化管养服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光明新区木墩组团、龙大高速标段绿化管养服务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站对本次项目响应投标(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非深圳企业在深圳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 年12月4日12 时 至2013 年12 月13日17 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站点( http://gm.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报名: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3年12月13日17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800.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2013年12月11日17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12月12日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同时提供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2:00~2:30。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2:30。 12.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3.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在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 1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6.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7.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m.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8.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三道16号国华大厦裙楼2楼 联系人 林丹呈、彭新中 联系电话 0755-83026699(总机) 传真(Fax) 0755-83026622 政采专用邮箱 ztz@szzzt.com 邮政编码 518040 查询网址 http://gm.szzfcg.cnhttp://www.szzzt.com 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监管 监管机构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 0755-88211617、88211694 传真(Fax) 0755-88211617 邮政编码 518107 网站 http://gm.szzfcg.cn/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费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收款单位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37010100100043111 网上操作相关咨询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6、89805300-6 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89805300 |
报名期限: | 2013/12/4至 201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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