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院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衢发改发[2012]150号“关于同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院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选址于衢州市区荷花三路30号,内容为对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院广场绿化进行改造,改造面积6000平方米。具体包括:更换广场地砖;改造树木种植、特色树池;植物造景;建设文化长廊等。本次招标建安投资额约为35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约167万元,室外配套工程约183万元)。工期要求为15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院广场绿化改造工程设计图纸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市政公用工程A1组或A2组或B组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A1组或A2组或B组中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衢州市市政三级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
4.1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57005077,刘小姐。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1209270029200166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3年12月29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3年12月30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70-8757613)。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20110513095530197 。
(注:交年金的投标单位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
6、录入信息
6.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3年12月30日上午8:30~9:30(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0570-3899063。
6.2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投标申请人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3年12月27日16:0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费用2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②在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年12月30日9时30分整,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开标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咨询评估公司
地 址: 衢州市荷花三路30号 地 址: 衢州市中河沿33号
邮 编: 324000 邮 编: 324000
联 系 人: 周松良 联 系 人: 郑峰
电 话: 0570-3072351 电 话: 0570-3055774
传 真: 传 真: 0570-3033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