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13048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宝安区中心区海秀路(新安一路—湖滨西路段)延长段市政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宝安区中心区海秀路(新安一路—湖滨西路段)延长段市政工程(一期)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3017702 招标工程名称: 宝安区中心区海秀路(新安一路—湖滨西路段)延长段市政工程(一期) 工 程 地 址:宝安新中心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富恩 办公电话:29952817 移动电话:13602646856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 经 办 人:张慧宁 办公电话:27781013-506 移动电话:27781013-506 计划总投资:3776.19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544.616922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给排水管道工程;燃气管道;专业承包 其中专业内容包括:市政道路;交通监控;交通安全设施;电信管道;电力管道;路灯照明;其他: 10KV外线电源。 七通一平;软基处理;变电站;其他: 绿化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月1日 至 2014年10月28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09:00时 至 2013年12月13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投标人自主报价)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指纹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
| 报名期限: | 2013/12/11至 201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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