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NJ130528-02SG |
南京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37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393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白云路工程、体育主题公园工程 |
2、工程地点:南京市下关区幕府东路199号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白云路工程;园区内道路、排水、景观;体育主题公园景观绿化项目 |
10、工程规模:长度:1004 m;宽度:16 m;园林绿化面积:408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中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具体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e路阳光"中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
使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七、其他: |
|
1、资格预审时,所报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复印件装订在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3、凡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 7、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8、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9、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评审。本次资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等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格预审时不予认可。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11、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投标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估算价1100.00万元。 13、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之前与招标人面谈。 面谈时间:在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面谈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二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集中面谈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集中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认,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前与招标人面谈,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二是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标人。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12月17日16时5分到 2013年12月24日16时5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紫金(下关)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下关区幕府东路199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411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35922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旻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3592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